中俄兩國趣談:戳記變國禮
1954
【建没银行成立】 [1954年10月1日]
中国人民建没银行正式成立。
【志愿军回国】 [1954年10月3日]
从9月16日起撤出朝鲜的中国人民志愿军7个师返回祖国。
【确定重点高校】 [1954年10月5日]
国务院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定。确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6校为全国性的重点学校。这是新中国确定的第一批全国性重点高校。
【中国挪威建交】 [1954年10月5日]
中国与挪威王国建交。挪威位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西北部,首都奥斯陆。
【互助合作会议】 [1954年10月10日]
31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总结发展互助合作的成功经验。
【批评错误观点】 [1954年10月10日]
山东大学毕业生李希凡、蓝翎继在《文史哲》上发表《关于《红楼梦》及其它》后,又在《光明日报》发表《评《红楼梦研究》》,指名批评北京大学教授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中的错误观点。
(当时常用的邮票)
【一届人代大会】 [1954年9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主持会议的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恩来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副主席。
【钢化玻璃】 [1954年9月27日]
中国第一块平钢化玻璃由《耀华玻璃公司》试制成功。
【甘肃省】 [1954年9月27日]
宁夏省和甘肃省正式合并为新的甘肃省。
【法院组织法】 [1954年9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施行。
【中国宪法颁布】 [1954年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
【棉布计划收购】 [1954年9月15日]
9月15日起实行《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和《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决定》。
更多当年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