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兩國趣談:戳記變國禮
1954
【一届人代大会】 [1954年9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主持会议的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恩来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副主席。
【赫鲁晓夫访华】 [1954年9月29日]
赫鲁晓夫访华,率团参加中国国庆。
【毛泽东任命】 [1954年9月29日]
毛泽东主席任命国务院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和秘书长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
【建没银行成立】 [1954年10月1日]
中国人民建没银行正式成立。
【志愿军回国】 [1954年10月3日]
从9月16日起撤出朝鲜的中国人民志愿军7个师返回祖国。
【确定重点高校】 [1954年10月5日]
国务院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定。确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6校为全国性的重点学校。这是新中国确定的第一批全国性重点高校。
(当时常用的邮票)
【法院组织法】 [1954年9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施行。
【中国宪法颁布】 [1954年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
【棉布计划收购】 [1954年9月15日]
9月15日起实行《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和《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决定》。
【两国使馆升格】 [1954年9月11日]
中国政府和芬兰政府达成协议,将两国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并互派大使。
【棉布计划收购】 [1954年9月9日]
政务院通过《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9月14日公布,9月15日起实行)和《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决定》。
【集体防御条约】 [1954年9月8日]
美国同英、法、泰、菲、澳、新(西兰)、巴基斯坦在马尼拉签署了《东南亚集体防御组织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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